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值日工作,促进学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、有效,将值日分工作了细化,并将值日要求作进一步明确:
1、值日教师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,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。
2、值日教师佩带好值日标志,早上7:30、中午1:50到校,在指定的区域内巡视学生活动安全,维护好校门口的秩序及外来人员进校情况。中午放学时提前5分钟到希望桥维持放学秩序,下午放学要检查校园安全和学生离校情况,确保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。课间(含做眼保操、课间操)要到指定区域巡视,确保学生课间安全。
3、值日教师要检查学校当天的安全卫生情况,填写好当天的校务日志,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记录,主动向学校反映问题。
4、教师值日区域划分:一区是指校门口到花坛处、科技馆;二区是指大操场、厕所和逸夫楼;三区是指小操场、游乐场、小二楼。
5、值日教师如有特殊情况,不能值班,应事先向行政值周领导请假,以便做好安排。
6、凡违反规定,没有做好值日工作、造成责任事故者,要视情况追究有关责任。
希望各位值日老师严格执行“定岗、定点、定时、定人”的“四定”值日要求,把我们的值日工作做得更好。
二〇〇六年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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